大家觉得我很怪很恶,但我觉得超级奇怪,又没叫你们上厕所吃梨子,管很多欸!或是下雨天鞋子Sh了,我怕长香港脚就光着脚,也被大家觉得很奇怪,而我觉得很莫名其妙。
长大後才理解,有些事情没有不行做,但当你太特立独行,就会被排斥。
要提早经历学校的群T生活是因为,出社会迟早得摔,要学会跟人群生活、看脸sE,出社会才不会摔的太重,虽然我依旧是个怪人。
写《伪光》的时候,刚好播《黑暗荣耀》,看人家拿烫卷bAng烫人,瞬间觉得g,我这样能算霸凌吗?感觉和真正的霸凌b起好浅喔,但又不想为了加而加,虽然这不是我後面加重的主因,但写完後面,总算觉得这本真的能称得上是霸凌文了。
我蛮喜欢老师对立的剧情,小时候我们会主观认定老师应该是什麽样子,因为抱持期望的投S和刻板印象,我们常常会忘记老师终究只是一份职业、一个人,是人就会有人X。
我们容易陷入自己的盲点,遇到不好的老师就反过来检讨自己,长大後才稍微能理解,老师也不过是人而已。
我不喜欢里刻意将老师描写成反派的个X,我更喜欢有理由的人X拉扯。
关於对霸凌的处分,其实我是这次写这本才有特别去查相关法条,虽然很不想这麽说,但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太多东西,尤其是十二岁以下刑法除罪化,真的是拿犯罪者没有办法。
学校就算不管名声愿意做惩戒,大过小过怎麽记都不会退学,能做的依旧有限,而无论怎麽做都不能还被害人过去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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