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我还有点存的,凑合凑合吧……”
“师弟要是有困难,可以来找我。”容瑾的声音很轻,很柔,像是春天里最暖的一阵风,“同门之间,互相帮衬是应该的。”
裴鹿差点当场跪下来喊爹,感动得不行,圆眼睛里已经蓄起了一层生理性的水光。他使劲低下头连眨了几下,试图把那点湿意逼回泪腺里。
就在他低头猛烈耸动肩膀的动作间,粗糙的灰袍领口向外敞开了一角,将锁骨上方至颈侧的一小片皮肉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晨光下。
容瑾的目光定住了。
那是一圈指痕。即便经过了七日的代谢,皮下深层撕裂的微末血脉已经停止渗血,但那些郁结在肌理中的淤血却氧化成了极其刺眼的色泽。外缘呈现出病态的暗黄与铁青,中心受力最重的地方,依旧残留着无法散去的紫绀色斑块。
痕迹的分布极其精准且具有侵略性——拇指的压痕死死卡在脆弱的喉骨侧缘,几乎要切断颈脉的供血;其余四指的勒痕则顺着颈侧的经络一路向后,牢牢扣住了后颈的颈椎骨节。
这绝非寻常斗殴留下的伤。那是成年男子在极度暴怒或失控下,为了完全褫夺对方呼吸与反抗能力,而施加的绝对压制。这就意味着,留下这道印记的人,当时与裴鹿的躯体距离,几乎是完完全全地贴合在一起。
容瑾的瞳孔在眼睑的阴影下微不可察地骤缩如针。那个画面像是一根淬了毒的刺,毫无预兆地扎进了他的骨缝里——像是一只由自己圈养在脚边、平时连碰都嫌脏的劣犬,某天忽然在最致命的皮肉上,带着别人发泄过的、浓烈且粗暴的标记跑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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