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寻获玉米,实在是大出刘彻所料,要晓得玉米原产地是中美洲的热带地区,虽是耐旱耐寒,但现今汉人能履及之地,至远就是后世加拿大的西部沿海地带,是实打实的高寒地带。
难不成在这个年月,印第安人的足迹遍布如此之广,便连落基山脉的北麓都有大量印第安部落的存在,而不是仅仅是因纽特人么?
若真如此,那后世的欧美白皮在“开拓”新大陆时,到底是屠杀了多少印第安土著啊?
百万?千万?
刘彻不是圣母表,且汉人踏上美洲大陆后,将要造下的杀孽,怕也是不会比后世白皮少的。
依北海水师上报的航程图,再联系许由对周边地势的描述,刘彻估摸这个种植玉米的土著部落应是从落基山脉南端的热带北上,最终停驻聚居在山脉西北麓的山谷中。
落基山脉地势复杂,气候多样,饶是在北端的高寒地带,在海拔较低之处,也存在着不少气候较为温暖的山谷,盖因受到南部热带季风和温暖洋流的影响,成为土著部落的聚居地也不足为奇。
关中冬季干冷,这批刚获得玉米种子颇为珍贵,刘彻自是要进行“分散栽培”的,十八个苞谷棒子,均分三份。
一份送往渭北种植园,在风孔山脚的沃土良田播种栽培;一份交由未央御苑的花匠,栽培于暖房;一份遣农学博士,携往岭南郡治番禺城,就地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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