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氏就对刘理顺道:“要不就留下?”
靳氏与刘李氏私下商谈,要刘李氏留下可以,刘理顺会纳其为妾。
刘李氏自然同意。
刘理顺就邀请三五好友,摆了几桌,正式纳刘李氏为妾。
就在刘理顺送走好友,准备入洞房的时候,刘李氏的丈夫刘俊就带着一群工友,来到了刘理顺的府上。
正牌子丈夫找上门,别看这个刘俊长得五大三粗,却伶牙俐齿,一口咬死了刘理顺与其妻刘李氏通奸,说要告官,喊打喊杀。
很快,街坊四邻都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刘府。
通奸罪在后世只是道德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
但是在大明可是法律问题,除允许本夫捉奸(《问刑条律》刑律二人命)外,并可在当场杀人无罪。(《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人命“杀死奸夫”)。而通奸的处罚:“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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