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烨想要个说法,上面只回答他一句话:你有能力,但却是个华人。
华人,这个身份在百世公司就是失败者的代名词,永远不会被重用。
李烨一怒之下跳槽到百世公司的死对头,可口可乐公司。
在可口公司中, 李烨依旧勇不可挡, 带领自己的团队打的百世无法招架, 他的想法很简单:你瞧不起我,我就要你后悔。
李烨做到了,他的团队成绩连续两年高居公司榜首,然后………然后升职又没有他。
同样的结果,同样的理由,终于,李烨明白了一个道理,华人的遭遇不是一个公司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的问题。
在米国,除非你像电脑大王王安那样无可替代,要不就自己创业,除了这两条路外,其他的道路几乎没有。
李烨一怒之下辞职回到港城,吃吃喝喝,安安心心的当上了富二代,还美其名曰是追求自由,可真实的他只有自己明白。
当然,李烨面对林云等人时的确有一种优越感, 觉得自己当过米国大公司的经理,无论见识还是能力都完全碾压对方。
如果是别人,还真能被李烨的经历吓唬住,毕竟这个年代国人对米国有着一种无法理喻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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