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斯楞很清楚,当年他能做到亲兵队长,他是草原上的英雄,是人人心服的哲别(蒙古人对神箭手的称呼)。
“起来,我的兄弟,我虽然回归了我的母族,但我不会忘记我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乃仁巴特尔。我不会忘记王爷的恩情和兄弟们。害死王爷的凶手,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不论是林丹汗,还是土尔扈特部的台吉们,我要他们为他们的卑劣行径负责。我会向我的主人解释这一切,他会给我支持的。我们先解决伊尔根台吉这条老狗,早晚我会带着一只横扫草原的铁骑去归化城,去金刚白城讨回公道。”安三溪说到。
“别乞,她过的还好吗”安三溪问道。
蒙古把大汗和王爷的女儿称为别乞,意思就是公主。
老王爷膝下只有一双儿女。
安三溪还记得十年前,她只有四五岁。安三溪作为王爷的卫队长,和王爷一家很熟悉。
小公主最喜欢骑在他的脖子上,到草原上去玩。这一晃,十年过去了,她应该已经长成了草原上的一朵花了。
“别乞嫁过来后,伊尔根台吉那个老东西一次都没有来过别乞的毡房,他已经老的不是个男人了。倒是他的大儿子对别乞虎视眈眈,整天色迷迷的想着,哪天老东西蹬了腿,好便宜他。”阿尔斯楞愤愤不平的说道。
“乌鸦怎么敢觊觎天上的凤凰,你看我怎么宰了他”安三溪轻蔑的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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