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蒙德点点头。
那位衣衫不整,一只手臂冒着血,脸上都是冷汗的家伙,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混迹于各种酒馆夜店,靠着零花钱养了群流氓,到哪都是横行霸道。
“教训了他无数次,每次遇上了,这家伙就一秒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嘴贱,脸皮还厚,什么溜须拍马的话都说得出来,跪地求饶的样子像没了爹娘一样的。我都拿他没办法。”领主低声抱怨。
“这个家伙,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变脸比换衣服都快。”克莱蒙德也是深有体会,“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一回家立即又变回去,从没见他改正过。”
“可是那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任何一个有点头脸的人大家都互相认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想必是外面来的。看他长得又高又壮,还颇有几分俊美,应该来头不小吧。
看他也没什么行李,就背了个简单的皮包。手里握着一柄长剑。剑刃上还带着血呢。
“外面来的家伙?穿这么时髦,没准是首都那边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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