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友年一家全部给带走,之前留给他们的田地和家产也全部没收充公,田家大院也被充公。
除了田友年之外,跟他一起串联的另外五家地主以及牵扯到其中的人总共十三家都被全家抓了起来、家产房产田地也全部充公。
县衙的大牢很快就被装满了。
李彪迅速对这些人展开了审讯,因为抓他们之前已经掌握了明确的证据,所以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抵赖,很快就认罪画押。
李彪将这些人的罪状交到了李志远手里,李志远审核过后又提交到了总镇署让沈墨最后总决。
按照之前制定律令,凡是私下串谋作乱者,主犯全部处斩,女眷编为奴籍,男丁全部劳动改造,五年后如果能活着再说其他的。
田友年等六位主谋全部判处斩刑,其余从犯处以杖刑等肉刑,养好伤后还要去劳改。
五十岁以下的女眷全部贬为奴籍,作为官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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