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班是在衙门内部服役,如门役之类。门役的主要职责是帮办衙门公务,他们是衙门长官的私人随从和奴仆,但又和一般奴仆有不同之处,他们并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可以自由选择主子。当外人同衙门长官接触时,必须经过他们,于是,他们经常利用这一点作威作福,赚取外快。
在百姓眼里,衙役乃是衙门的“代表”。为了防止衙门官员以及胥吏下乡扰民,法律规定,除非紧急事务,一般情况下,衙门官员以及胥吏无事不得外出。在百姓眼中,差役仅比天子差一等而已。衙役虽然在社会上地位低,却被百姓称为“天差”,所谓“权之所在,不在大小”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百姓将衙役视为“天差”,但衙役毕竟只是衙门中的跑腿人,对于衙门长官来说,他们地位卑贱,不值一钱,对于他们横行霸道、勒索讹诈百姓的行为,衙门长官通常睁一眼闭一眼,目的是为了使衙役能全心全意地为衙门做事。一旦衙役们办事不力、危及到长官们自身的利益时,衙门长官也会毫不客气地给衙役最严苛的制裁。
以捕役为例,他们有缉捕罪犯的职责,然而并非无期限的缉捕。传统法律对缉获犯人有着明确的期限要求:凡是缉捕强盗、窃盗等罪犯,自案发日起,限一个月内捕获,如果捕役一个月内未能捕获,要处以笞二十;两个月未能捕获,笞三十;三个月未能捕获,笞四十。就这样以此类推,直至抓到犯人为止。
捕役若未在限定的时间内将罪犯缉拿归案,衙门长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很多地方的衙门长官对于捕役的相关处罚实际上要重得多,以至于很多捕役还没有抓到犯人,就已经死在长官的木杖之下了。
更甚者,民众分为良民和贱民,其中,“奴仆和倡优为贱”。衙役的身份也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铺兵属于良民;皂、快、捕、禁卒、门子属于贱民。在统治阶层的眼中,衙役是政府的行政奴才,而奴才就是低等人;所以,他们甚至连科考结亲都会受到限制——衙役的子孙三代都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也不允许当官。
虽说“士农工商”,但这班捕役与西门庆相比,地位更加卑微,哪肯为了武松去得罪与本地豪强称兄道弟的西门大官人呢?
“大官人”并非指做大官之人,而是对有钱有势、社会地位较高的男子和富贵人家子弟的尊称。由此足见,西门庆在这扬州城也是头面人物,等闲得罪不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