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我告诉你,光靠商君的法度,我秦国是根本支付不起军功授爵制的赏赐的!之所以这套制度能够继续进行下去,是因为我秦国可以在战争中从六国的手中夺取到大量的战利品,以此来弥补赏赐花销!”
“六国富庶,同他们打仗我们秦国可以夺取到大量的利益。塞北和岭南的蛮族又有什么?哪怕咱们将他们的国给灭了,咱们得到的赏赐也是连军费都支付不起的,更别说是战后的赏赐了!”
“毫不夸张地说,和塞北岭南的蛮族作战对我秦国来说完全就是赔本的买卖!不做还好,越做,我秦国只会死得越快!”
前面提过,为了让国家不至于因为军功授爵制而直接破产,商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增加了大量惩罚的内容的。秦国的老百姓经常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而犯罪,而后倒欠秦国官府好多钱,以至于只能去官府中做工偿还债务。
然而能够通过做工就将债务全部还清的终究是少数,大多数的秦人是没有办法通过做工的方式还清债务的。无奈之下,他们只能选择在战场上拼命,试图通过军功来抹平自己欠下的债务。
正是因为有着这个制度在,因此虽然秦国在和六国的战争中一直都占据上峰,但是秦国老百姓中真正能够通过军功爬上顶层的却没有多少。别说是爬上顶层了,大多数人立下的军功仅仅只够偿还自己和家人的债务,根本不能让他获得爵位。
而也正是因为这样,秦国才不会因为军功授爵制而直接破产。毕竟根据军功授爵制,你斩下一个敌人甲士的首级,你就能直接获得最低级的公士爵位,随后获得一顷田,一栋房,以及一个仆人。一场战争下来,被击杀的敌军甲士不知凡几,真要全都按照这个标准赏赐东西的话,秦国早就破产了。
扯远了,商鞅之法虽然能够为秦国节流,但是打仗毕竟是要烧钱的,若是没有财物流入的话,哪怕秦军的战斗力很强,也是难以维持的。那么秦国有财物流入吗?答案是有的,那就是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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