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中又是一声狼嚎,众狼听闻,陆续掉头撤退。
“这些畜生叼走了我的儿子。”马利克急得冲陈剑秋大声喊道。
陈剑秋原本不想管这熊孩子,可他想了一下,再加上自己的计划,还是整理了下自己的牛仔帽,翻身上马。
这身新衣服是张大年在村里面给他找的,原先的那件,丢在了唐人街。
“追!”陈剑秋手一挥,黑萝卜一声嘶鸣,三匹马紧跟狼群而去。
一般的马,如果不是在马群中,或者遮住眼睛,看到一群穷凶恶极的野狼,是不敢冲的。
可黑萝卜不一样,这是个生撕群狼的浪货,他看见前面穿梭在森林中的群狼,追得更欢;休伊也不遑多让,陈剑秋发现这家伙自从跟着黑萝卜之后,也浪了很多;
亚当的那匹老马,倒是像一个勤勤恳恳,但其实见过无数腥风血雨的老辈,默默地看着前面两个后生闹腾。
“你找到那匹叼小孩的狼了么?”陈剑秋在马背上问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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