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他们也可以获得相应赔偿,输了,他们什么损失都没有——可能损失了一分钟用于填写电子表格。
但原告群体是要选择代表当事人代表原告群体出席庭审的。
原告们并不愿意为几美元出席庭审,更不愿意为几美元的赔偿把精力连续数月乃至数年地花费在这上面。
所以,尽管联邦存在非常多可用于集团诉讼的桉情,但实际上真正提出集团诉讼的人并不多。
而在这为数不多的集团诉讼中,大部分根本找不到肯接手的律师。
找到肯接手的律师后递交起诉书,法院往往会出于各方面考虑,采取慎重态度。
集团诉讼对原告、被告及法官三方都很不友好。
布鲁克林想要开庭一起集团诉讼,不仅是以司法界人士身份为来利·克鲁摇旗呐喊,也是为积攒履历,瞄准首席法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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