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提出问题的是3号陪审员。
“布鲁克林法官,原告所诉为“新闻报道中采用不是报道引发塞德里克自杀”,根据庭审情况来看,的新闻报道并不存在不实情况。”
“但原告方提出的“选择性忽视另一种声音等同于不实报道”,我们该怎么判断?”
3号陪审员很敏锐。
布鲁克林赞扬的看了一眼他。
庭审最后阶段,布鲁克林想控辩双方提出的两个问题之一,就是为了确认此事。
起诉书上写的是“不实报道”,双方在庭审阶段就“不实报道”的定义一直争论到最后,哪怕到了总结陈述阶段,依旧没有放弃。
到底什么是不实报道?
认为自己只是没有听到另一种声音,不算不实报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笔趣阁”最新网址:https://www.dijiuzww.net,请您添加收藏以便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