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被处理过了!”
方如今微微皱眉,转而又检查了门闩,发现门闩是被人用暴力撞击或捶打导致的断裂。
桌上和地面都收拾的干干净净,就连抽屉里的物品也是整整齐齐,附和一个医生的生活习惯。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众人静静地看着方如今在房间内走来走去,检查着每一处细节。
这时,负责检验指纹的人说:“致使死者死亡的,就是吊在他脖子上的绳子。但是有些奇怪,通过勘验,只在脖颈处发现了死者一人的指纹。”
司法部虽然在民国四年京师第一监狱试点成功后,发布试办指纹法令,通令监狱部门开始实践,但因经费困难与运用的问题,推广的计划成为泡影。
后来,内政部警察机关先后效仿外国建立指纹制度,但采用种类每多不同,不但法警之间技术标准大不同,而且监狱之间、警察内部实践标准亦不相通,分歧严重,杂乱无章。
但不管怎么说,警察部门已经认识到了指纹对于案件侦破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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