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在保证太子的利益的同时,避免了朝廷与藩王之间的冲突。
其实,而今大明士大夫们,目光短浅。这些藩王都分封出去之后。估计他们也没有心思去管这些藩王了。
第二条,就是藩国自主权。
如果第一条是保证太子的权力,那么这一条就是保证藩王的权力。藩国内务都是自理的,朝廷不得干涉。一般来说,除非国中生乱,朝廷不能干涉。
至于什么是国中生乱,下面是有细则的。被外敌灭国。有权臣篡位,或者子嗣互相残杀等等。
第三条,朝廷与藩国之间的关系。
这一条就比较复杂了。藩国有朝贡的义务。而且朝廷的一切关系,在藩国都要承认。比如,一个人在大明是秀才,有秀才功名。那么他去藩国,秀才功名藩国也承认。但是藩国的人才,如果想有秀才功名,必须来大明考试。等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