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押送粮草的士兵傍晚到了军营,歇了一夜,早上还没亮就离开了军营。
寒风萧瑟,大帐里的灯火一夜没灭。听到亲卫传回他们出发的消息,黄忠看了眼坐在沙盘前发呆的季书,颇为惊奇地道。
“虽然你嘴上一直是同意陆逊去的,但他们出发前,我都以为你会留下陆逊。他年纪轻轻,功绩就足以升任上将了,其实也用不着去冒险。”
季书闻言似回过神来,扯了扯笑容,将手中的短棍丢进沙盘边缘。
“伯言家道中落,在荆州入我军中时还是个十一二岁的娃,我自是巴不得把他放在我的眼皮底下。可仅仅过了四年,他和韩综就跟着文长驰骋益州,夺城池、退秦兵、降刘璋,震惊下。”
“霍去病十七岁首战就率领八百骑兵驰骋数百里,斩首两千余,俘虏了匈奴的国相、单于的叔父,勇冠三军,被封冠军侯。伯言就差?雏鹰已经长大,不需要我庇护了。就像文长的,他渴望冒险,渴望建立奇功伟业。别看陆逊那子平时稳重、尊师重道,难道你以为一个少年的血就不热吗?”
黄忠语塞,他让季书早些休息一下,推开大帐的帘子,已蒙蒙亮了。
······
保障行动的机密性,只是为了成功奇袭的准备之一。羽林军舍弃防御惊饶一身铁甲,穿上运输队的皮甲,这不仅是为了伪装,也是为了此后穿行山地减少负重。
他们经过数日行军,连段谷县城都没进就直接回到了阳平关。守将王威将军早已等候多时,他收到季书的密信,准备好了便捷携带的压缩干粮、短刀、短弓和冬季御寒的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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