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
陆知衡独自回到办公室。
桌上放着两份死亡证明。
第一份,属於任柏川。
死亡时间:案发当晚凌晨两点十七分。
第二份,属於陆知衡。
死亡时间:十五年前十一月二十三日凌晨两点十七分。
两份文件上的时间,完全相同。
他把两份文件并排放好。
忽然发现一件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笔趣阁”最新网址:https://www.dijiuzww.net,请您添加收藏以便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