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京中这些个既是前辈又是长辈的,必须亲自登门拜年,至于能否得到接见且另说。毕竟,这当口去权贵高官府邱拜年的人太多,真真是车轿盈巷、水泄不通。
当然,去这些大佬府上拜年嘛,总得精心挑选礼物,绝非“心诚则灵”。
某大佬在某年关曾对一帮部属半开玩笑地说,“谁到我家中拜过年我不一定记得,但谁没去我肯定记得。”这句话吓得那些本来不准备拜年者纷纷改变了主意,争先恐后前去拜年。
“京师元旦日,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来交错道路者连日,谓之‘拜年’。然士庶人各拜其亲友多出实心。朝官往来,则多泛爱不专……”也就是说,士人与老百姓拜年都是捧着一颗心来,而官员之间的往来,就有“花心”的成分在里面。为什么“花心”?当然是为个人命途考虑。上级官员掌握着下级官员的生命线,下级官员要升迁,只不过是上级官员一句话的事,不送礼,下级官员的日子自然是不好过的。拜年送礼,其实是为行hui大开了方便之门。
所以,古时也有法律规定,官员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是不允许的。
《魏书·刑法志》记载:“枉法十匹,义赃二百匹,大辟。”什么叫“义赃”?胡三省解释:“义赃,谓人私情相馈遗,虽非乞取,亦计所受论赃。”“义赃”,与直接贪污受贿所得的“正赃”相对应,是年节的人情馈赠。有了这规定后,“食禄者跼蹐,赇谒之路殆绝”,因此,官员们不得不赶紧收手,行贿送礼之路几乎断绝。
《昌律》规定:官员受贿“五十匹流二千里”,行贿“罪止杖一百”。这里自然包括了过节的时候收送礼物。
大定对收受属地官员礼金的处罚,效法昌律,但对收取“生辰纲”这样的“生日礼”,并没禁止,更未入罪。
本朝仁宗时期为整顿春节期间铺张浪费和腐败现象,明禁送礼之风,要求大小官员的各家府第前都要张贴一张公约:“同朝僚友,夙夜在公,焉有余闲,应酬往返?自今己亥岁元旦为始,不贺岁,不祝寿,不拜客,有蒙赐顾者,概不接帖,不登门簿,亦不答拜。至于四方亲友,或谒进,或游学,或觅馆来京枉顾者,亦概不接帖,不登门簿,不敢答拜,统希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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